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
一、目的
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,防止污染环境,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制度化、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范围
本制度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,是指实验室在教学、科研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液、危险固废及其污染物。
三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
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、暂存、转移及处理等环节工作。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、暂存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,并作好记录。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,不得随意倾倒、丢弃和私自处理。
四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
1、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,容器不能有破损、盖子密封不严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。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,写明废弃物名称、主要成分及危险性质,并保持清晰醒目。
2、危险废弃物应严格存放在指定的收集容器或空间中,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混放。
3、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特定区域,要避免高温、日晒、雨淋,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的场所。存放危险废弃物的特定区域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,存放人员要做好收集或存放记录。
4、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,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。
5、实验室人员向收集容器倾倒、存放危险废弃物时应认真填写《废弃物收集登记表》,填写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、主要成分、危险性质、存放人姓名等信息。
6、各实验室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、意外事故防范措施,并张贴或放置于危险废弃物收集处。
五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
1、各实验室在将危险废弃物交由其他部门转运处理时,必须向实验中心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、主要成分、特性、重量及数量等信息,并填写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情况统计表》。
2、实验中心人员负责联系转运并在学校实验管理系统登记相关信息,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危险废弃物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、搬运。